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休在海外生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退休在海外生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休人员出国定居医保报销怎么算?
医保卡里的钱全部取出,没有报销。
退休人员如果出国定居,医保卡里的钱必须取出来,不存在以后报销的问题。按照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出国定居人员在国内的户口是会被注销的,注销后,与当事人相对应的身份在国内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都应该提前处理。具体支取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办。
退休人员出国定居医保报销与国内居住者相同的。
不论是企业或者是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的医保参保者,医保仍然保留,当出境定居人员临时入境可以使用医保结算就医费用,医保每年的医疗费用划入也照常进行,当然在境外居住期间的医疗费用不在医保范围之内。
公职人员退休后出国有关规定?
公务员退休后定居国外的规定是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退休人员取得外国绿卡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取得外国绿卡可以继续领退休工资。
一、从2015年下半年起,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许可在美国居住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可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据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介绍,此举对于已入美国国籍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同样有效,只需填写相关“健在证明”,即《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便可领取国内的养老金和公积金。
二、1982年,劳动人事部、***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2]42号)第1条规定: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半年需提供一份由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须经驻外使领馆认证(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支付单位凭上述证明,按期支付应得的款项。
三、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实施办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退休(离休)的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休(离休)待遇不变。其养老金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需每年向原工作单位或者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我国驻其所在国的外交(领事)机构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
我国的宪法规定退休人员只要是按照国内正式办理的退休手续,工作时期交养老金的,退休后不管办不办绿卡,都会按时发放退休金的,就是每年必须提供当事人是不还活着,每年都是进行退休金资格认证,才能正常领取退休金,可以享受正常的国内待遇。
退休人员取得绿卡可以继续在中国领取退休金。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到龄都可以申请退休,理所当然地按月领取养老金。就算入外国籍也可以,更不用提拿的是临时或者永久绿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休在海外生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休在海外生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